10月手機回收加碼活動中獎名單

手機回收月活動中獎名單

10月手機回收加碼活動

手機回收主視覺

       一、活動目的:

環保署每年10月為手機回收月,希望透過回收廢手機抽新機活動,提醒民眾定期檢視家中可回收之手機,並交付回收。

       二、活動時間:

    手機回收時間:111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

    登錄抽獎時間:111年11月13日中午12點止

  三、參與方式:

(一)至指定地點回收:

        活動期間於指定回收點回收廢手機,並取得抽獎序號單或發票即可參與抽獎,1張抽獎序號單或發票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

(二)登錄活動網站:

        依抽獎序號單上QRcode掃碼或輸入活動網址進入活動網站,填寫抽獎序號及基本資料,始獲得抽獎資格。

回收流程(1.收集廢手機2.線上或現下回收3.取得抽獎序號及品牌優惠4.指定網站登錄抽獎序號及個人資料5.獲得環保署抽獎資格

(三) 為確保資訊安全建議洽詢手機品牌業者或網站確認如何執行回復原廠設定。

為確保資訊安全建議洽詢手機品牌業者或網站確認如何執行回復原廠設定

四、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協辦單位:

        線上回收:PChome24h、點子行動科技

        線下回收:各縣(市)環保局、SAMSUNG、台灣小米、ASUS、vivo、華為、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亞太電信、統一超商、全家便利商店

 線上回收:PChome24h、點子行動科技

線下回收管道(各縣(市)環保局、SAMSUNG、台灣小米、ASUS、vivo、華為、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亞太電信、統一超商、全家便利商店)

線下回收管道(各縣(市)環保局、SAMSUNG、台灣小米、ASUS、vivo、華為、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亞太電信、統一超商、全家便利商店)

       五、抽獎獎項:      抽獎獎項

       六、抽獎方式:

    (一) 日期:111年11月23日

    (二) 地點: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三) 經公證人士或第三方見證下抽出中獎者,並同步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粉絲專頁公開直播抽獎。

 

       七、抽獎公布方式及領獎辦法:

    (一) 得獎名單於抽獎日當日公布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臉書粉絲專頁,隔日公布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生活廢棄物質管理資訊系統及自行登錄抽獎網站查詢。

    (二) 得獎名單公布後,主辦單位將以電子信箱或聯絡電話方式連繫得獎人辦理領獎手續。

 

       八、注意事項:

    (一) 手機一經交付回收並取得抽獎憑證後,不得要求取回已回收廢手機。

    (二)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

    1. 獎品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元,須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超過新臺幣20,000元者,須先繳納10%扣繳稅款(外籍人士不論金額依律扣繳20%)後,始得領獎。

    2. 得獎人須準備身分證件及中獎之抽獎憑證以供備查及辦理領獎手續。

    3. 相關稅務問題應由得獎者自行負責。

    (三) 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得獎人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繳交身分證明文件影本等相關證明,以及繳付中獎所得稅後,始發出獎品。

    (四) 若得獎人遺失抽獎憑證或抽獎憑證內容污損無法辨識內容(得獎序號)者,則取消中獎資格。

    (五) 若主辦單位於得獎名單公布後,因得獎人填寫聯絡資料內容有誤,或連繫皆未回覆,因此無法於14個工作日內與得獎人取得聯絡,則取消中獎資格。;若經聯繫完成,得獎者未於111年12月31日止完成領獎作業,即視為放棄領取。

    (六) 主辦單位擁有保留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活動網頁公布,不另行通知,其他未盡事宜,以主辦單位解釋為準。

    (七) 若得獎者無法親自至兌獎處領獎,得填妥「代領委託書」,委由委託人代為領取,委託人請攜帶「受託人身份證明文件」、「代領委託書」及「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私章」。

    (八) 本活動商品悉以實物為準,如遇缺貨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提供時,主辦單位有權以其他等值商品替代。

    (九) 凡參加者,均視為遵守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